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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快看!秀屿四所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报名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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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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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7 08: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asa36 于 2023-6-27 09:02 编辑

  秀屿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
  
00.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3〕24号),《2023年秋季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莆秀教〔2023〕8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01 招 生 原 则
  
  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02 招 生 对象
  
  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
  
  03 招 生 范 围及条件
  
  秀屿区实验小学
  
  (1)招收户籍在笏石镇秀山村朱厝、大营、过山、后郑的适龄儿童;
01.png

  
  (2)招收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2012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笏石镇秀山(大营路、桃李街、笏西街)的适龄儿童。有户籍但房产证明时间不足的适龄儿童在笏石中心校就读。
  
  (3)区直机关、垂管部门在职在编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4)区各乡镇政府在职在编正式干部职工子女;秀屿区医院、区国投公司在职在编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5)笏石镇各中学、区实验中学、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区机关幼儿园、区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子女;区实验小学教职工子女及直系孙(限1人并在同一本户口内);
  
  (6)符合〔2001〕19号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会议纪要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
  
  上述村居的适龄儿童入学时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前。
  
  秀屿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
  
  (1)招收户籍在笏石镇吴黄村、大丘村的适龄儿童;
  
  (2)国湄领秀小区、清塘雅居小区、大唐国韵世家购房户的适龄儿童;

00.png

  
  (3)区直机关、垂管部门在职在编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4)区各乡镇政府在职在编正式干部职工子女;秀屿区国投公司在职在编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5)笏石镇各中学、区实验中学、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区机关幼儿园、区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子女;区实验小学教职工子女及直系孙(限1人并在同一本户口内);
  
  上述村居的适龄儿童入学时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前。
  
  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北校区
  
  (1)招收户籍在笏石镇西徐村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前。
  
  (2)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收教育局招生方案中就近统筹安排的部分学生。
  
  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
  
  (1)招收户籍在笏石镇四新村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前;
  
  (2)招收笏石工业园区(欣业路)、四新廉租房、保障性住房及鳌城小区的适龄儿童;
  
  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收教育局招生方案中就近统筹安排的部分学生。
  
  04 招 生 计 划
  
  一年级共开设22个教学班。
  
  05 报 名 办 法
  
  就近划片对象及报名办法
  
  秀屿区实验小学
  
  报名材料(1):户口簿;门牌号;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材料(2):户口簿;门牌号;房产证明;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材料(3)(4)(5):单位证明;父或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材料(6):户口簿;门牌号;父、母亲的身份证;优惠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2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2#教学楼一层。
  
  秀屿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
  
  报名材料(1):户口簿;门牌号;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材料(2):房产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交款**等有效材料,祖父母持有房产,其孙子女名额只限定1名);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材料(3)(4)(5):单位证明;父或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父、母亲的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2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立德楼一层
  
  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北校区

  报名材料:户口簿;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2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北校区教学楼一层。
  
  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
  
  报名材料:户口簿;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材料(2):房产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交款**等有效材料,祖父母持有房产,其孙子女名额只限定1名);父、母亲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2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教学楼一层。
  
  照顾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以下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到相关学校入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相关要求的人员子女(入驻商户持有营业执照至6月30日须满6个月)。
  
  7.其它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携带材料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2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地点1:秀屿区实验小学2#教学楼一层。
  
  报名地点2:秀屿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立德楼一层。
  
  报名地点3: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北校区教学楼一层。
  
  报名地点4: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教学楼一层。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报名办法
  
  1.招生安排如下: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材料要求: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1)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2)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2日。(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地点1:秀屿区实验小学2#教学楼一层。
  
  报名地点2:秀屿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立德楼一层。
  
  报名地点3: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北校区教学楼一层。
  
  报名地点4: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教学楼一层。
  
  在秀屿区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员工子女报名办法
  
  1.适用对象:
  
  (1)2022年度在我区总纳税额在10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正副经理子女;
  
  (2)2022年度在我区总纳税额在30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子女;
  
  (3)2022年度在我区总纳税额在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子女;
  
  (4)2022年度在我区总纳税额在1000万以上1亿以下的企业骨干员工子女;
  
  (5)2022年度在我区总纳税额在1亿以上的企业员工子女;
  
  (6)国家高新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子女。
  
  以上人员截至2023年6月30日须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2.入学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可在其居(暂)住地就近入学的基础上,选择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如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学校。
  
  3.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汇总(见附件2),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向申请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劳动合同、缴交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企业开具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干部、高级技术人员)聘任书原件、复印件;
  
  (3)适用对象中第(1)种类型的报名对象,需再提供企业纳税证明以及经企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职务。
  
  4.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22日。附件2于7月21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5.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原则上按其意愿安排入学,若选择的学校过于集中,超出学校可接收能力,或同一个纳税企业申请入学的人数较多,由企业主管部门按城区5所小学各五分之一统筹安排后,向相应学校申请入学。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入学对象资格,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后,取消该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6.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1:秀屿区实验小学2#教学楼一层。
  
  报名地点2:秀屿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立德楼一层。
  
  报名地点3: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北校区教学楼一层。
  
  报名地点4:秀屿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教学楼一层。
  
  城区购房户子女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凡在城区范围内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商住)的住户,其直系子女年龄(小学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需登录“秀屿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线上报名,申请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报名学校递交相关材料,区招生办根据审核后的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进行派位或摇号。当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提供的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的则摇号产生入学资格。
  
  2.提供材料:房产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明为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A房产证,B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交款**等有效材料。祖父母持有房产,其孙子女名额只限定1名。
  
  3.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27日,具体报名方式见附件。4.材料审核时间:8月1日—2日到意向学校现场审核。
  
  5.派位时间:8月18日。
  
  6.派位学校:购房户子女根据意愿,小学一年级可以向区实验小学、笏石中心校、区第三实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区实验小学城东校区五所学校中的一所提出入学申请。多校申请者取消报名资格。
  
  购房户子女摇号落选对象根据城区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7.协议楼盘:楼盘开发商有签订协议的,则按协议执行。
  
  8.注意事项:申请就读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按时送规定的地点审核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送相应学校审核认定的,取消其派位(摇号)资格。提供虚假材料者即使派位成功,经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招生办、相关学校操作,并邀请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结果公布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栏目及“秀屿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06 注 意 事 项
  
  (一)因政府拆迁住宅被征收人的适龄子女可依拆迁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合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原地安置且户籍在被征收住宅的公办学校片内的,但安置房未交房或交房后户籍因产权原因不能迁移的;或异地安置但户籍仍在被征收住宅的公办学校片内的,但安置房未交房,可在原户籍地片区学校入学;或异地安置已交房且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因产权原因未迁移的,可在安置地所在片区入学。安置房交房后,符合户口迁移的,须将户籍迁入安置房所在地,按户籍迁入地相应对象安排入学,否则按统筹安排入学。
  
  (二)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央企、省属、市属国企驻秀屿区下属单位的员工,所缴纳社保不在驻秀屿区下属单位的,除提供央企、省属或市属国企社保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
  
  (三)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四)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1.“六年一户学位”:指公办小学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公办初中片区内一套房产三年内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以“户”为单位,同一户家庭的所有子女在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的情况下可在片区内按划片入学。
  
  2.“一户”:指父母及其适龄子女组成的家庭。使用祖辈房产划片入学的,如该祖辈房产为“六年一户学位”政策施行后取得的,则该房产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适龄孙辈(即一户)申请学位。
  
  07 招 生 要求

  按照《2023年秋季秀屿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莆秀教〔2023〕85号)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招生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加快我区建设教育强区提供坚强保证。
  
  本《方案》由秀屿区实验小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08 咨询方式
  
  电话:0594—5876951
  
  0594—-8956891
  
  邮箱:sxjdc111@163.com
  
  投递:直接将信件(封面写明招生咨询并留下联系方式)放置相应校区保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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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594—5876951
  
  0594—-8956891
  
  邮箱:sxjdc111@163.com
  
  投递:直接将信件(封面写明招生咨询并留下联系方式)放置相应校区保安室。
  
  秀屿区实验小学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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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7 08: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秀屿的学校招生有点慢哦,城区的早就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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