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无理抗拒劳动保障监察实施等行为
莆田4家公司、餐饮店被处罚
其中最高罚款7.5万元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显示:
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福建莆商世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福贵)被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莆田市城厢区马路边边火锅店(法定代表人陈喜武)被处以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因无理抗拒劳动保障监察实施,福建省台兴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海英)被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庆国)被处以人民币柒万伍仟元罚款。
来源:城厢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