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小只的 于 2020-12-23 10:09 编辑
当你买的房子被逾期交房时
当你被要求签写“霸王条款”
当自身利益被侵害时
不知道大家会如何应对?
然而近期在仙游某楼盘就发生了
这么一起事件
下面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前几天,仙游县鲤城街道皇庭美域丹郡一期交房,因为逾期,房产商怕业主上告索赔,于是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签承诺书,不追究其违约责任。该做法引发了业主的不满,认为这是个霸王条款,12月16日,仙游住建局责令房产商福建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纠正其错误行为。21日,海都君到仙游采访事情的经过。
业主陈先生、魏先生、黄先生等告诉记者,他们于2017年购买福建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套商品房,房屋位置在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万福村皇庭美域丹郡,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可是,去年8月31日,房产商并没有通知交房,这样一拖再拖,延误至今年即2020年12月16号通知业主交房,虽然延期了一年多交房,大家还是很高兴,楼房终于通过综合验收了,交房当天还能拿到房产证。
可是,到了现场,他们发现在交房时,必须签订承诺书,内容如下:现双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承诺人即业主特此承诺:不予追究福建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自愿放弃主张房产商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承诺人所做的上述承诺系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和重大误解。
业主如果没有签此承诺书不得办理交房,不能拿到产权证门牌证。业主认为,房产商的这种做法带有强迫性。
据业主反映,之前,房产商在办理房产证时也带有强制性,一是必须补交几千元的款项,二是必须委托办理。
部分业主认为,延期交房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如果房产商做好解释工作,比如疫情影响,然后在物业费方便做一些补偿,双方友好协商,大家也能理解。可是强迫签承诺书,这就过分了,每个业主都有维护自己权利的主张。
众多业主随即向仙游县有关部门投诉,仙游住建局调查后,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张贴在该房产商售楼中心,张贴后,售后人员还曾去撕下通知书,结果被业主阻止。目前,整改通知书,还张贴在售楼中心。内容是:
福建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接群众信访投诉,你公司开发的皇庭美域丹郡1期于2020年12月16日通知业主交房,该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工程于2020年3月20日办理竣工备案在交房工程中,要求业主签订承诺书放弃主张违约金的权利方可交房,不签署承诺书就不能交房,严重损害购房业主合法权益,扰乱仙游县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秩序。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按正常流程合法合规予以交房,若拒不整改,根据《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上报市住建局列入红色监管予以信用扣分。同时,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21日早上,记者到达仙游皇庭美域丹郡售楼中心,一徐姓售后人员受委托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说,办理房产证之前,业主楼房的面积都是预测绘面积,实测报告后,多还少补,所以业主补交款,或者退还款,都是实测后的补差价,房产商并没有多收款。另外,业主自己**是可以的,但是自己跑腿要材料、还有盖章等,费时费力,统一委托代办,专业而且不会造成材料遗失,其实是一项服务。之前有业主投诉,他们也做了解释。
这次交房延期,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工程进度、验收进程,最主要的是受疫情影响,工人早回家迟复工,材料供应紧张等。
住建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目前业主交房,他们已没有要求必须放弃索赔的承诺书。业主要走法律程序,没有强迫他们放弃。至于今后什么协商,他并不知情。记者要求采访更高级别的负责人,他说,项目负责人很忙。
小编在此提醒
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是必不可少的
当自身权益被侵害时
一定要用正当手段去维护
甚至是法律武器!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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