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坂头东片区改造项目地块十一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沟头顶墩分区单元(350302-06)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坂头东片区改造项目地块十一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1 用地位置
位于沟头顶墩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滨溪北路绿化控制带、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2 用地性质
零售商业、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
3 用地面积 22181㎡(以实测为准)
4 容积率 >1.0且≤2.6(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5800㎡且≤6000㎡)
5 建筑密度 ≤25%
6 绿地率 ≥25%
7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限高54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
8 社区卫生室 建筑面积≥30㎡;
文体活动室 建筑面积≥200㎡;
文体活动场地 用地面积≥300㎡;
物业管理用房 按有关规定配置;
居家养老服务点 建筑面积≥100㎡,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生活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70米;
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 可与物业或店铺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9 其它要求
住宅阳台应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污水系统。
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按规划猜测:区位在融创兰溪大观左侧与规划坂头实验学校之间
周边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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