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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10: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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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北高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通知
2012-07-17
关于成立北高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通知
荔北政字[2012]第 79 号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促进全镇土地健康有序流转,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手续,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规范、合理、有序地流转为土地流转提供中介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北高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金荣 镇 长
副主任:林建斌 分管副镇长
成 员:刘模华 唐炳伯 陈兆金 余文荣 庄勇洪
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刘模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附:1、北高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名单。
2、《北高镇农村土地流转实施细则、规章制度、流转方式》。
北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 15 日
抄送: 区农办、区农业局, 镇党委、人大、政府、办公室存档。
附1:
北高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名单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单位 姓名 职务
坑园村 王德和 报账员 渡岭村 蔡天美 报账员
呈山村 陈志平 报账员 埕头村 叶清锁 报账员
院后村 刘国祥 报账员 福岭村 陈文秀 报账员
后积村 徐九钦 报账员 江边村 陈文芳 报账员
美兰村 郑金德 报账员 东乡村 陈文焰 报账员
东皋村 翁开明 报账员 埕前村 叶元勋 报账员
山前村 陈文发 报账员 北高村 李金星 报账员
吴城村 林文林 报账员 竹庄村 翁金祥 报账员
高峰村 徐宗敏 报账员 前亭村 翁文锁 报账员
岱峰村 朱国城 报账员 汀江村 朱文义 报账员
栏山村 陈金来 报账员 汀峰村 黄德明 报账员
冲沁村 张金梓 报账员 高洋村 周国模 报账员
北高镇农村土地流转实施细则、规章制度、方式
一、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和指导本镇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2、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咨询,受理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办申请,收集和保存土地承包档案资料;
3、负责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搜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提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
4、指导和督促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负责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变更、备案,整理和保存土地流转档案资料,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5、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协助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组织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做好土地承包流转基础资料的登记造册及归档管理;
7、加强农村承包土地日常管理、调处土地承包矛盾与纠纷;
8、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和村信息联络员的业务工作。
(二)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
根据履行上述职责需要和我镇实际,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刘模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陈兆金同志担任合同鉴证员、土地流转管理员、庄勇洪同志担任纠纷调解员等岗位,余文荣同志担任档案资料管理员,信息联络员由各村报账员兼任。
(三)服务内容及运作模式
1、服务内容。及时将转出方和受让方供求土地的坐落、面积、价格、流转的方式、期限等资料输入微机,并在土地流转信息栏中公布;将符合双方土地流转条件的信息及时通知转出方和受让方;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予以鉴证,将合同资料信息输入微机存档;代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调解流转双方发生的土地流转争议或者纠纷。
2、运作模式。先由转出户和需地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说明流转的原因、期限、形式、价格等,以村为单位登记,需引进业主规模经营的,先由村上整合连片后,上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经审查和收益评估后,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栏中公布,主动邀请符合产业政策的业主、企业参与规模经营,然后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转出方和受让方进行洽谈协商,进行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归档管理。
3、运作机制。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一栏三簿六制度”。“一栏”:即在显要位置设置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公布需要流出流入土地数量、价格、期限等。“三簿”:即《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全面掌握土地流出动态情况和需要流出流入数量,为土地流转管理和进入市场提供可靠的信息。“六制度”:即岗位责任、信息发布、备案审查、档案管理、纠纷调解、风险预警等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遵守土地流转规程,恪守职业道德。积极引导土地转出方和需求方自觉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避免农户之间自发无序流转,防止因土地流转发生纠纷。
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主任职责:主持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搞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
2、副主任职责: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助主任抓好中心的全面工作;作好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及纠纷的调解工作;搞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办手续的审查,并登记土地承包台帐;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土地流转管理员职责:负责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指导双方当事人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开展土地承包有关问题调研,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收集发布土地流转的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纠纷调解员职责:负责受理、登记、调解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宣传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土地承包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档案资料员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管理;负责建立有关土地承包及流转政策和信息资料库;指导各村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台账;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信息联络员职责:负责本村土地流转信息的调查、传递、登记、上报;负责本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帐;参与流转土地收益评估,帮助土地流转供求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二)信息发布制度
定点收集、定期发布、定时上报土地流转信息;即时更新信息发布栏内容;运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现土地流转信息联网。指导、培训村级信息员,及时采集信息资源,扩大信息服务功能。
(三)备案审查制度
加强对土地流转合法性的审查,把好政策关口。明确审查和调查核实的方法、原则,保证流转程序和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对申请合同鉴证的,依法鉴证。
(四)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档案法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明确收集、整理、使用档案的内容、责任、程序和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整理规范、使用有序、保管安全。
(五)纠纷调解制度
落实镇、村两级调解人员职责,调解的程序、调解时限,及时调查和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提高调处质量和调处效果。
(六)风险预警制度
对大户业主、企业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土地流转后的生产经营、双方履约状况,建立预案,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妥善处理。
(七)土地流转交易程序
1、信息采集。由各村信息员将农户自愿流转土地的情况进行登记,向流转土地农户发放并填写《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表》,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流出、流入信息进行分类并存档。
2、建立信息库。流转信息来源包括农户在村填写签字确认的《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表》;农户直接到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将对外招租的土地;村、组集体将对外发包的荒地等。
3、发布信息。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在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上发布土地流转相关信息。
4、查询信息。农户和经营主体可以在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查询流转信息。
5、双方洽谈。有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应在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村信息联络员的主持下进行洽谈,并作好详细记载。
6、签订合同。在流转双方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流转合同,并指导双方填写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转让合同必须由承包农户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流转双方各执一份,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发包方各执一份。
7、登记台帐。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的,应当及时登记到《土地流转台帐》,并到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备案。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准确登记土地流转情况。
8、合同鉴证。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八)农村土地流转须知
1、农村土地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2、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
3、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股份合作、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委托代耕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流转。
4、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
5、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鉴证。
6、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7、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地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也可以流转。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土地流转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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