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涵江高林 于 2013-9-30 20:54 编辑
涵江新港惊现五星级酒店规划,占地面积很大近155亩。天哪!!!什么酒店那么大。
新港对面就是兴涵水都保利项目。香林路连接新港和兴涵水都,六一路连接塘北商业中心和兴涵水都商业中心。
如果未来塘北、兴涵水都、新港连成一片实现商业资源互补将会成为涵江新的大中心.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市政府(市府阅[2012]127号阅办单)要求,经研究,现将涵江区新港建设项目A、B、C地块收储规划条件调整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项目用地位于涵江国际商贸城片区内,东至福厦公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涵港大道,北至规划河道,总用地面积约121017m2。(注:含规划道路用地,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约25184m2; B地块用地面积约64855m2; C地块用地面积约30978m2;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经济指标为: (一)A地块: 1、用地性质:零售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 2、建筑密度≤30%; 3、容积率≥1.5且≤3.8; 4、绿地率≥30%; (二)B地块: 1、用地性质:旅馆用地(五星级及其以上酒店); 2、建筑密度≤30%; 3、容积率≥1.5且≤1.6; 4、绿地率≥30%; (三)C地块: 1、用地性质:零售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 2、建筑密度≤30%; 3、容积率≥1.5且≤3.5; 4、绿地率≥3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3、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B地块的旅馆及配套设施应按《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五星级标准实施建设。 六、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设置。 七、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八、涉及河道的改造和利用以有权机关的批准为准。 九、该用地出让前,应向市规划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十、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十一 、2013年5月20日印发的《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涵江新港建设项目收储规划条件调整的通知》(莆规编[2013]82号)同时作废。 附:用地红线图(1:10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市政府(市府阅[2012]127号阅办单)要求,经研究,现将涵江区新港建设项目D地块收储规划条件调整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该项目用地位于涵江国际商贸城片区内,东至规划河道,南至规划河道,西至现状农田,北至规划河道,总用地面积约38226m2。(注:含规划道路用地,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经济指标为: 1、用地性质:旅馆用地(五星级及其以上酒店); 2、建筑密度≤30%; 3、容积率≥1.5且≤1.6; 4、绿地率≥30%; 三、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要求: 1、建筑间距要求: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3、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要求:最小距离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 四、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 五、B地块的旅馆及配套设施应按《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03)五星级标准实施建设。 六、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建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设置。 七、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标高、管线相衔接。 八、涉及河道的改造和利用以有权机关的批准为准。 九、该用地出让前,应向市规划局另行申请出让规划条件。 十、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方案为准。 十一 、2013年5月20日印发的《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涵江新港建设项目收储规划条件调整的通知》(莆规编[2013]82号)同时作废。 附:用地红线图(1:1000)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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