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PS拍-2015-19号地块(城厢区新塘南景片区改造项目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5]5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因该地块的回购方案重新调整及规划条件重新确认,同意撤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PS拍-2014-33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莆政土〔2014〕180号)。 二、同意从城厢区2013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3997.90平方米(其中含安置房分摊的土地面积23375.89平方米)【这块地去年的时候传言是新元地产的的,但是后面流拍的,这次重新出让,安置房的面积增加了,上次安置的土地面积为15604.82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该宗地位于城厢区新塘社区(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15-19号。 三、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