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6]2号)、省住建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房购置“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房[2026]3号)精神,由市住建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电力、水务等单位共同努力,已完成莆田市新房购置“一件事”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经试运行测试,已具备正式使用功能。现就推行新房购置“一件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功能 聚焦“批量立户”+“个人过户”两大业务场景,对购置新建商品房涉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电表号过户、水表户名立(过)户、天然气表账户开(过)户,通过平台进行线上批量申报、个人过户的申请受理和审批办理。 二、前置事项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项目已竣工交付,并完成规范化地址编排、实测绘成果备案核验。 三、启用时间 自2026年10月1日起,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证》的商品房项目,应通过该平台申办上述相关业务。 四、收件材料 无 五、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六、申办通道 申请人可通过闽政通,或惠民宝、市住建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个人身份信息核验(人脸识别)后登录申请办理。 七、业务流程 1、房地产企业立户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莆田市住建政务服务平台,先补充完善企业相关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再找到“购房一件事-企业代办入口”——先新建楼盘表(导入)——新建立户批次——填写批次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等待审批结果信息反馈(本流程不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电表号立户)。 2、购房人过户流程:申请人(或受托人)在闽政通登录后,到“高效办成一件事”点击右上角的“更多”,继续下拉选择新房购置“一件事”,进入办理界面——选择需要办理过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号——勾选需办事项(可多选或单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电表号过户、水表户名过户、天然气表账户过户——审批过程及结果信息反馈——申请人好差评。 八、疑问解答 各房地产企业或购房申请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到疑点问题,可与系统开发单位联系咨询以提供技术帮助:13606029427。如需详细办理手册可联系技术人员获取。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抄送:省住建厅,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数字办,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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