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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26-04号(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地块一)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26〕84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26-04号(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地块一)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26〕15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4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106号)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6657.75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位于莆田市涵江区白塘湖分区单元(350303-16)后宫湾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26-04号。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全部自持,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地块一规划条件的通知》(莆自然资审〔2026〕12号)为准。
四、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拍卖起始价69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该宗地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七、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八、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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