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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定于2025年02月13日上午10时在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举行资产竞价招租会,进行公开招租,标的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港2P1、2P2、2P3、2P4仓,建筑面积约2473.8m²,以14472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5.85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仓储、生产经营使用。
(二)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港2P5、2P6、2P7、2P8仓,建筑面积约2473.8m²,以14472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5.85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仓储、生产经营使用。
(三)拟出租资产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峰市场21号商品房,建筑面积约100m²。按现状出租该资产。以18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8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商业经营使用。
(四)拟出租资产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胜利北街975号 西门小区11号楼8梯615室(原西门小区梅峰安置房26C605), 建筑面积约153m²,以18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1.76元), 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
(五)拟出租资产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胜利北街975号西门小区11号楼8梯616室(原西门小区梅峰安置房26C606), 建筑面积约168m² , 以1200/月元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7.14元), 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
(六)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大丘库区综合楼靠东半栋2-5层,每层4间单间,共计16间房间,每间建筑面积约25m²,按照单间出租。以每间2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8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商业经营使用。
(七)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街道建设路349号1号2梯203室,建筑面积约120m²。以1000元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8.33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使用。
(八)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涵江区铺尾安置房涵华东街道552号店面,建筑面积约38.92 m² 。以900元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23.13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九)拟出租资产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峰市场19号安置房1(1-3层),建筑面积约100m²,以22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约22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拟出租资产位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峰市场23号安置房5(1-3层),建筑面积约100m²,以22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约22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一)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南埔路976号(大丘库区综合楼靠东半幢1层),建筑面积约100m²,以8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8.00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二)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区东庄镇望山南街132号店面及附属设施(共七坎),建筑面积约550m²,以75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3.64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三)拟出租资产位于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湄洲粮站贸易楼(第6坎店面),建筑面积约38m²,以967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25.45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四)拟出租资产位于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湄洲粮站贸易楼(第2坎店面),建筑面积约38m²,以967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25.45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五)拟出租资产位于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湄洲粮站贸易楼(第4坎店面),建筑面积约38m²,以967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25.45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六)拟出租资产位于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湄洲粮站贸易楼(第3坎店面),建筑面积约38m²,以967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25.45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七)拟出租资产位于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粮站宿舍楼1楼第一间,建筑面积约22.27m²,以17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7.61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八)拟出租资产位于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粮站宿舍楼1楼第四间,建筑面积约12.12m²,以92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7.61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
(十九)拟出租资产位于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粮站三楼第二间,建筑面积约10m²,以76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7.61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使用。
以上共计19个标的,标的报价保证金与标的押金金额一致。报价保证金须在2025年02月13日上午10时前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资格。与我司有官司纠纷者,至开标时租金没有及时缴纳者不得参加竞价。意向承租人请与我单位联系领取相关资料。看样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2日下午。报名及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起至2025年02月13日上午10时止。报名地址: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 联系电话:18650238768 指定账户信息: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号: 户 名: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1344 1101 0400 0024 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梅峰分理处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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