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市场西区二楼招租公告 受莆田市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梅园东路585号城北市场西区二楼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莆田市荔城区梅园东路585号城北市场西区二楼,建筑面积400㎡。 二、招租要求: 1、承租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租赁期限:5年至10年。 3、租金及支付方式:月租金≥10元/m²,租金以建筑面积乘以中标价计算,通过现金交纳或转账方式按月支付;自第二计租年度起,租金在上一计租年度的基础上年递增3%。租金仅含税费,不含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4、租赁押金:标的租赁押金均以中标最后一个计租年度的三个月租金总额收取,租赁押金须于签订租赁合同前交纳,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或终止后,由承租人向招租人提出退还租赁押金的书面申请,在承租人已归还该租赁标的,并结清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应付费用且无其他未了事宜后的15个日历天内,招租人将该笔款项无息退还至承租人账户(该账户须在书面申请中体现)。 5、标的限制性条款:本房产可作为商业、办公等符合房产性质用途且经法律法规允许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使用范围,但不得用于餐饮娱乐,亦不得用于非法经营活动或影响周边居民工作生活等扰民活动。 三、公告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7日上午9:00。 四、公开招租现场报价时间及地点: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的,各意向承租人请在2025年1月27日上午9:00前前往荔城区荔园中路917号海峡商务中心B栋5层莆田市国投安全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价。 五、保证金: 1.本次公开招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人应在交纳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租人以下指定的账户: 户名:莆田市国投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000016019988012 开户行:泉州银行莆田分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 1月27日上午9:00;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对应标的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汇款时备注城北市场西区二楼投保金,转账汇款完成后务必根据本公告留存的联系方式与招租人核对是否交纳成功,在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方视为成功交纳;未在截止时间前交纳或未按约定与招租人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的视为无效交纳,投标人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参加现场报价会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委托他人参加报价会,还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栏下载)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须签字(加盖公章)。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如委托他人参加报价会,还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其他招租事项详见本公司《招租须知》。 出租方联系电话:方先生 电话:0594-2865533 本公告和须知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国投安全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莆田市国投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招租须知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时间:2025年1月27日上午9:00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地点:荔城区荔园中路917号海峡商务中心B栋5层莆田市国投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招租标的:莆田市荔城区梅园东路585号城北市场西区二楼房产,标的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梅园东路585号城北市场西区二楼,建筑面积400㎡。 一、莆田市国投安全咨询有限公司的一切交易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承租人参加现场报价会则视为完全了解标的,同意按现状承租,对标的现状、瑕疵、品质、数量、面积、广告位、水电设施等状况无异议,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三、本次现场报价会采用有底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意向承租人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款银行对账单;若以单位或企业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保证金缴款银行对账单,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竞价。 四、意向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未中标或未报名成功的由招租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则直接将对应金额转为租赁押金,投标保证金与租赁押金的差额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处理。 五、本次招租中标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完成,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须交纳的款项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协议》,若逾期未交纳全部款项或不签订合同的,按违约处理,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六、招租竞价方式: 1.本次招租采取现场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一律以月租金单价作为最高报价认定标准,下同),单个标的只接受单个自然人或法人单位投标,投标人需现场确认租赁位置。现场报价活动开始,招租人宣布本标的第一轮竞价的起价及加价幅度之后,参与本标的的投标人开始填写报价单并交给招租人,由招租人公布各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产生本标的的第一轮的最高报价。第二轮以第一轮的最高报价为起价,各投标人以不低于第一轮最高报价进行再次报价,依此类推,直至本标的产生有且只有1名最高报价投标人,且无投标人再进行下一轮报价的,视为本标的最后一轮报价,最终最高报价者即为本标的的中标人。 2.投标人填写报价单时,报价须不低于公布的最低限价,加价部分须是招租人宣布的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所填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投标人须认真填写报价单,报价单填写不明、涂改、未签字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按违约处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3.开标会当天,经审查合格的单个标的的投标人只有一家的,其报价不低于最低限价的,则该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4.各意向承租人须自觉遵守现场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报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主持人有权宣布报价无效,并取消其报价资格及承租资格,其保证金不予返还, 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意向承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特别说明 1.若承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组织,须将法定代表人作为共同承租主体。 2.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投标人同意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及有关附件的全部内容,中标后,须在约定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及《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3.本须知与附件租赁协议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协议为准。 确定最终承租人后,按《莆田市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3折收取交易服务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莆田市国投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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