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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观点]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竞价招租会成交结果公示(2024年第8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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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5 17: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05日上午10时在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举行资产竞价招租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港2P1、2P2、2P3、2P4仓,建筑面积约2473.8m²,以14472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5.85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仓储、生产经营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二)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港2P5、2P6、2P7、2P8仓,建筑面积约2473.8m²,以14472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5.85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仓储、生产经营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三)拟出租资产位于城厢区兴安路梅峰市场1号二楼及地下靠南6个车位使用权,建筑面积约680m²。根据周边市场调查询价,以9900元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4.56元),租期5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四)拟出租资产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峰市场21号商品房,建筑面积约100m²。按现状出租该资产。以18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8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商业经营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五)拟出租资产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胜利北街975号 西门小区11号楼8梯615室(原西门小区梅峰安置房26C605), 建筑面积约153m²,以18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1.76元), 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六)拟出租资产位城厢区龙桥街道胜利北街975号西门小区11号楼8梯616室(原西门小区梅峰安置房26C606), 建筑面积约168m² , 以1200/月元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7.14元), 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七)拟出租资产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大丘库区综合楼靠东半栋2-5层,每层4间单间,共计16间房间,每间建筑面积约25m²,按照单间出租。经周边市场调查询价,以每间20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8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商业经营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八)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街道建设路349号1号2梯203室,建筑面积约120m²。根据周边市场调查询价,以1000元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8.33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九)拟出租资产位于涵江区涵东街道铺尾片区安置房福厦路30号店面,建筑面积约38.92 m² 。以1000元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25.7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十)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南埔路976号大丘库区1P1仓,建筑面积约539m²,以5391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0.00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与经营使用。竞标人福建省莆田市艮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月租金5391元中标。
(十一)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南埔路976号大丘库区1P2仓,建筑面积约664m²,以6641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0.00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竞标人福建省莆田市艮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月租金6641元中标。
(十二)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南埔路976号大丘库区1P3仓,建筑面积约539m²,以5391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0.00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竞标人莆田市天义顺商贸有限公司以月租金5391元中标。
(十三)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胜利北街975号西门小区11号楼5梯309室(原西门小区梅峰安置房26B305),建筑面积约153m²,以1750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1.44元),租期3年,年递增3%,押三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居住使用。该标的因无人报名,流标。
(十四)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湄洲粮站贸易楼(第7坎店面及宿舍),建筑面积约63m²,以1133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7.99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竞标人周振华以月租金1133元中标。
(十五)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湄洲粮站贸易楼(第5坎店面及宿舍楼2间),建筑面积约78m²,以1241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5.91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竞标人叶秀龙以月租金1241元中标。
(十六)拟出租资产位于莆田市湄洲岛湄洲镇兴业街17号原湄洲粮站贸易楼(靠南第1坎店面及楼上),建筑面积约96m²,以1069元/月作为月租金底价(约每平方米每月11.14元),租期半年,押二付一,租金按月支付,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竞标人周吓宝以月租金1069元中标。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0日,竞价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监督电话:0594-2810328。                                                   
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2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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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1: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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