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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
检查地点 | |
被检查企业名称 | |
企业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基本情况 | |
检查情况 | | | |
市城市管理局 | (一)是否按要求提供或者移交物业管理区域核定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等筹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工作所需资料的。 | 县、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市级检查时征询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 部门或业委会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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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按规定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的。 | 查看资料 | |
(四)是否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 县、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市级检查时征询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 部门或业委会意见 | |
(六)是否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七)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 | |
(八)是否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九)是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是否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一)是否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收益的经营管理费用支出是否超过公共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三)公共收益收入及使用情况,是否至少每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布一次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四)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本省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提供物业服务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五)是否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并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六)是否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七)是否落实安防人员、设施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八)是否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十九)是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及其他日常纠纷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二十)是否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二十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符合要求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二十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二十三)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是否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擅自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 县、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市级检查时征询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 部门或业委会意见 | |
(二十四)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拒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预收或者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其账目以及其他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的。 | 县、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市级检查时征询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 部门或业委会意见 | |
(二十五)原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 | 县、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市级检查时征询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业委会意见 | |
(二十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是否整改到位的,或者是否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和法院生效判决的。 | 县、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市级检查时征询县、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主管 部门或业委会意见 | |
| 查看资料、现场检查 | |
| (一)是否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的。 | | |
(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是否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未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的。 | | |
(三)每月是否将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的公共水费与电费清单及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的。 | | |
(四)是否对电梯运行进行日常巡查,并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的。 | | |
(五)是否按规定对电梯进行年度安全检验的。 | |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 | |
检查人员签字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