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刚刚,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区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规划条件的函,该地块位于兴化明珠酒店旁,规划为旅馆用地,占地面积约约18785.2㎡(28亩),建筑高度≤50米。
会展中心效果图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区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西分区单元(350303-08)涵港大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涵江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涵江区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 | | | | | 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西分区单元(350303-08)涵港大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四至:东至涵港大道绿化控制带、南至兴化明珠酒店、西至溪口河绿化控制带、北至溪口河绿化控制带,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且高层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红线不少于12米;多层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红线不少于8米。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 |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莆自然资规发〔2022〕3号)的要求。 | | | | 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计容建筑面积≥15㎡/处,建设标准按照莆分类办〔2020〕2号文件执行。 | | | | | 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 | 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 | 地块出入口应满足《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B/T51328-2018》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地块出入口设置在东侧,衔接涵港大道辅道,采用右进右出的交通组织方式。 | | | 应符合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西分区单元(350303-08)涵港大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并与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 | | | 应符合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西分区单元(350303-08)涵港大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 | | | | | | | | | | | | 采用现代风格,建筑立面造型以简约、开放的流线创造自由的形式。底层界面须通透,并采用较大面积的窗洞或窗户而使界面呈现透明,加强界面空间的交流和吸引力。建筑色彩以暖灰色系为主。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 | | | | |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 | | |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
从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关于PS拍-2023-10号涵港大道西侧地块三正在选择拍卖机构,即将正式拍地。

相关消息
4月18日,2023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在宁德市举行。在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集中签约上,涵江区政府与张家界武陵源天子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涵江区会展中心酒店项目签约,将建设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的集展览、会议、商业为一体的地标性酒店。
该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兴涵水都片区西侧(涵港大道西侧),计划投资10亿元建设,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主体设计为展开面为180米,高度60米的退台式高层建筑,建有酒店客房约450间,可容纳约800人的接纳规模。
地块控规图
按照功能性、标志性、经济性和科技性的设计原则和造型理念,项目将建设集展览、会议、商业、办公、酒店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会展综合体。投入使用后将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同时促进涵江文旅产业吃、住、行、游、购、娱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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