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厢区南门吉祥街原市机电设备公司综合楼东起1-2间店面、第3-4间店面,东起第1-4间仓库对外公开招租公示
为减少国有资产闲置现象,拟将城厢区南门吉祥街原市机电设备公司综合楼东起1-2间店面、第3-4间店面,东起第1-4间仓库对外公开招租。为依法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利,制定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省建投集团城厢区南门吉祥街原市机电设备公司综合楼东起第1-2间店面、第3-4间店面面积各为100㎡,租期三年,设定每月租金底价8450元/月(含税),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累计递增5%,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东起第1-2间仓库面积为150㎡、东起第3、4间仓库面积各为150㎡,租期三年,设定每月租金底价2200元/月(含税),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累计递增5%,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招租形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建工集团代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拟在莆田**网、莆房网等网站以及招租项目墙体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时间15个日历天。 三、招租原则:报价高者获得租赁权 若只有一家投标且不低于招租人要求的最低报价则直接中标。其他情况下按报价由高到低,依次选择三家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且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二候选人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且确定第三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三候选人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投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证明,否者招租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凡有拖欠招租人房租史的,自动列为招租人黑名单,不得参与招租人的所有房产招租项目。 四、房屋使用管理 1、承租人如需改变招租项目现有内部结构,需出具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设计文件并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动。 2、严禁承租人将承租房屋内设置“三合一”场所(三合一: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 3、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并负责修缮、维护所承租的房产,如因承租人未妥善保管或未及时修缮所承租房产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间若遇开发、企业改制等不可抗力原因,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出,出租方和承租方互不担责。 5、承租者必须主动,准时缴纳房产租金。超过15天未准时缴纳房租的需书面向招租人解释原因,超过30天未准时缴纳房租的,招租人有权收回房产、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者缴纳房租滞纳金(经甲方催讨,7日内不缴纳租金的,起算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招租人会不定时对出租的房产进行安全检查,承租者必须主动配合,承租者若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配合整改的,招租人有权收回房产,解除租房合同。 五、租赁保证金及租金收取方式 租赁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租金按季度收取,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收取,租赁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按当季度实际使用天数×季度租金/90天计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6日上午9点,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10点。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设在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中海天下2号楼第10层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视同放弃投标。参加投标者需通过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千元整(请注明:房产租赁投标保证金)。 甲方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 户 名:福建省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45010100100308565 如未被选为中标候选人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未交纳保证金者无权参加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公示完且公示期无人投诉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消防安全协议,否则视为中标者自动放弃中标,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该资产租予第二候选人。 七、其他事项 1、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 2、竞租人为个人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竞租人本人投标为准;竞租人为单位时需提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报名前,竞租人应自行到现场详细察看竞租资产(联系电话:0594-2222018),充分了解该资产现状。 3、监督机制:本次招租将由公司房产招投标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办理中标确认手续。 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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