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城区人民政府发布莆田第十五中学综合楼(教工宿舍楼)拆除工程招标公告,拆除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招标编号:泉宏莆招[2023]0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第十五中学综合楼(教工宿舍楼)拆除工程(项目名称)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第十五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莆田第十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拆除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
2.3 工期要求:具体拆除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20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2000元 。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
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房屋拆除须拆至建筑物地基与基础以下,保障今后工程桩基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必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进行拆除 。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其他残渣都归中标人所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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