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发布撤回资质决定书,共104企业整改期限已届满,仍未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要求整改,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莆建管撤字〔2022〕22号 福建广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 根据要求,我局于2022年6月份开展了莆田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并发出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报(莆建管〔2022〕28号)。整改期限已届满,福建广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仍未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要求整改,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我局于2022年11月21日向福建广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送达了《撤回资质告知书》(莆建管听告〔2022〕25号),福建广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在告知书规定时间的 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 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我局决定撤回福建广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福建广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荔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2022年第一批撤回资质名单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12月8日
莆建管听告〔2022〕26号 福建恒丰万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 根据要求,我局于2022年6月份开展了莆田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并发出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报(莆建管〔2022〕32号)。整改期限已届满,福建恒丰万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详见附件)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 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我局拟撤回福建恒丰万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予以注销,你司的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如对上述撤回许可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本机关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路1786号 邮 编:351100 电 话:0594-2633050 传 真:0594-2695665 联 系 人:小蔡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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