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公布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评价结果。
其中,我市获评全省棚改单项激励唯一设区市,我市仙游县同时获得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激励(全省唯一获得“双项”激励县),全市共获得上级激励资金1200万元(市级棚改600万元,仙游老旧小区300万元、棚改300万元),为全省之最。
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福建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激励方案》(闽建住〔2022〕7号),经对各地上报和推荐的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行评价,现将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单项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4个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漳州市。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莆田市。 (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厦门市、福州市。 二、单项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县市11个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厦门思明区、莆田仙游县、南平邵武市、泉州南安市、三明沙县区。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漳州云霄县、泉州安溪县、莆田仙游县、三明建宁县、南平武夷山市。 (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连江县。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城市建设处。联系电话:0591-87671387、87501377。 特此公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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