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02时,城厢交警一中队在荔园路与学园路交叉路口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闽B1N612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厚的酒气。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武某某的吹气值为100mg/100ml,经抽血鉴定,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9.9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这已经是武某某今年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了!第一次是2022年1月24日在鲤南镇柳坑街路段被仙游公安查获并处罚,血液酒精浓度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第二次是2022年9月2日在秀永高速被莆田高速交警查获并处罚,血液酒精浓度为1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同时,武某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不仅酒后,还是无证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武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机动车
本来就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更过分的是屡教不改!
这是对法律的挑衅!
来源:城厢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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