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中提到:
01、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到2025年各地分配比例应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并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争取录取人数只增不减。
02、规范自主招生行为,自主招生应与学校特色办学相结合,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03、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
04、校长和教师跨县域流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违反规定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05、适当优化控制高、中级岗位的结构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高中和达标高中自主开展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
06、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班主任、名优教师倾斜。
07、省级继续组织示范高中至少对口帮扶1所薄弱县中,并将对口帮扶成效列为示范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
08、县域原则上按每10万常住人口布点建设1所普通高中,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不超过60个班(原则上控制在3000人以内),班生额原则上须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5人。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