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强奸、盗窃,犯罪嫌疑人接连犯案,真可谓“刑”上加“刑”!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抢劫、强奸、盗窃罪被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2年3月10日,王某某在一鲜花店铺内以买花为由,趁花店老板娘不备,将放在收银台后面女士背包中的5230元现金盗走。2022年4月1日,王某某又以租房子为由让中介领其去看房,房东带领其参观房间,期间王某某发现房间内挂在衣柜里的大衣中有现金1500 元,心生歹意,借故支开房东后将该现金窃走。之后,王某某竟又伺机寻找盗窃机会。2022年6月9日下午,王某某发现某美甲纹眉毛的店内只有一名女子在看店,随即闯入店内以要纹眉毛为由跟店内女子沟通,趁店内女子为其准备纹眉毛的工具时,将店面的卷帘门关上,对这名女子进行殴打并拿起店内的剪刀和水果刀进行威胁,抢劫该女子手上的黄金手链后,又将该女子拖至店面的厕所内将其强奸。 王某某的种种行为已构成抢劫、强奸、盗窃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等待他的将是正义的宣判。检察官告诫大家,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乱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莆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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