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荔城区一男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照的男式二轮摩托车外出欲找人讨债,途中因不知道债务人确切住址,便将摩托车径直开往荔城区北高派出所寻求民警帮助。该男子在派出所门口便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进行吹气检测。没想到的是,吹气检测结果竟高达237mg/100ml,民警因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男子酒后在公共道路上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鉴定其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02.2mg/100ml,加之该男子系二次酒驾,遂以危险驾驶罪将该男子起诉至荔城区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法庭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一是酒后坚决不开车。饮酒后开车上路,不仅无法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更对公共交通秩序造成安全隐患,轻则构成行政违法,重则将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涉案男子在 2014 年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仍不思悔改还敢二次酒驾,按照法律规定应从重处罚。三是应遵守交通规范。文明出行是每一个市民的基本责任,应按要求考取驾驶证并驾驶准驾车型、机动车应按要求进行上牌、年检等。
来源:莆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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