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赴柬埔寨实施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涵江籍赴柬埔寨人员(以下统称“赴柬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赴柬人员包括: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偷越国(边)境、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和在境外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走私、吸毒、贩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二、目前仍然滞留柬埔寨的涵江籍违法犯罪人员应立即主动回国投案自首或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将不以犯罪认定。
三、赴柬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到当地政府配合工作。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赴柬人员亲属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劝返工作。凡在通告后的赴柬人员及其家属不主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惩戒措施,并取消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
四、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赴柬人员提供任何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直接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和劝返涵江籍赴柬人员的(直系亲属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赴东南亚其他国家及地区实施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涵江籍人员的劝返工作,参照上述政策实行。
特此通告。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