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本就涉嫌危险驾驶,结果还一路拿刀与人吵架,一举被起诉两罪。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将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诉。 今年5月底的一晚,被告人林某与朋友在大排档吃饭喝酒,23时许准备开车回家。在途经联创广场红绿灯时被后方白车别了过去,林某非常生气摇下车窗骂对方司机陈某,林某见陈某居然放慢速度前行跟他对骂,更加生气拿起车上的水果刀下车让陈某下车理论。陈某见林某有醉态明显对骂了两句便加速开走,实际上林某在陈某车前争吵的时候已经用水果刀偷偷将白车划了几道。随后林某继续开车途经木兰溪大桥附近,正要左拐时一辆轿车高速直行冲了过来差点撞到,二车都停了下来,林某再次操起水果刀下车与对方司机何某理论,林某将水果刀插在何某车窗上,要求其道歉,何某见林某酒后非常冲动连忙道歉并偷偷报警。林某见何某态度诚恳便准备离开。交警到达现场后对将林某带回做酒精鉴定,经鉴定林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96.93mg/100ml,陈某与何某车辆受损价格为人民币2100余元。被告人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莆田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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