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十四五”重点开工项目。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679号令)及《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仙政文﹝2022﹞45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项目红线内站址保护工作,社硎乡人民政府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社硎辖区内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活动等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淹没区和工程占地涉及田利村、修园村、湖洋村、田楼村、社硎村等5个村。上述具体范围以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为准。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社硎乡辖区内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站址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基本建设(扩建、改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得再建,在建项目应停止建设;禁止开荒、造地活动;禁止新种植果树、竹类等经济作物或林木。三、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本通告发布后,除出生落户和正常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及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迁入。属于非正常分户或突击分户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分(立)户手续。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迁入人口、分(立)户、新建、扩建、改建、续建(抢载)地面附着物等行为的,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五、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带头维护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秩序。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通风报信、参与纵容、包庇违建等行为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六、社硎乡人民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加强对规划沿线用地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违章建设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违占违建案件,将对直接责任人员从重从严查处。七、建立公开举报制度。欢迎广大村民群众向社硎乡党委、政府、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举报违占违建线索,举报电话:0594-6720099。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2022年7月6日
(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保护范围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