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不稀奇。
骗子,也不稀奇。
专偷骗子的小偷,有点意思。
近期,本院审查了一起以“吃卡”方式对电信诈骗不法分子实施盗窃的案件。
林某是为藏身境外的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分子“跑分”洗钱的团伙成员,他非法收购银行卡“四件套”用于洗钱。
经过卡贩的居间介绍,林某找到小方,向小方收购银行卡“四件套”,小方当即按照林某的要求,办理了新的银行卡。
小方认为:凭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银行卡,林某买卡肯定是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出了事他一定心虚得不敢报警。打定主意后,小方趁尚未把银行卡交给林某之际,通过微信绑定银行卡,伺机以“吃卡”方式实施盗窃。
正如小方所料,不久后,他的微信便收到20余万元资金汇入的提示。
原来,当天有三名受害人遭遇电信诈骗,被骗资金均汇入不法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20余万元的款项汇入了小方所办的银行卡内。
收到资金汇入的提示后,小方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挂失银行卡。
随后,小方到银行柜台办理补卡业务,通过微信将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尽数取出。
最终,“自作聪明”的小方因涉嫌盗窃罪被抓获归案。
来源:莆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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