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近日据官网发布了两则城厢区征地公告,地块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征收土地合计0.6461公顷)、以及城厢区华亭镇西沙村、霞皋村(征收土地合计1.3604公顷),征地用途皆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来看具体公告!
2022年2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厢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188号)批准征收土地合计0.646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一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城厢区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位置: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
四、被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征收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社区旱地0.5461公顷、其他农用地0.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6461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二)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确定的《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等。
六、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征地补偿费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签订的征地协议到龙桥街道办事处领取,或以约定方式支付。请互相转告。
七、被征土地权利人对上述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厢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210号)批准征收土地合计1.360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一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城厢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位置:城厢区华亭镇西沙村、霞皋村。
四、被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征收城厢区华亭镇西沙村园地0.24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72公顷、未利用地0.0272公顷,霞皋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5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3604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二)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确定的《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等。
六、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征地补偿费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签订的征地协议到华亭镇人民政府领取,或以约定方式支付。请互相转告。
七、被征土地权利人对上述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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