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澎湃新闻从黄国富处了解到,日前他收到了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区分局今年7月2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秀屿区警方对2002年殴打黄国富的男子张成宇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59岁的黄国富是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人。他称,2002年10月18日晚,他在平海村运输海带时遭到了张成宇等3名社会人员拦截,要求缴纳2000元“特产税”,所谓“特产税”实为“保护费”。几天后,因为发生口角,他遭到张成宇等3人围殴。
莆田市第一医院认定:黄国富鼻腔出血,眼球结膜出血,耳孔出血,脸部皮肤多处擦伤,头部受到严重创伤。莆田市公安局平海边防所随后对此立案,黄国富被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2006年,因癫痫症状发作愈加频繁,黄国富于当年10月24日又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诊治,医生在了解他的病情后,让其作脑电图检查,最终通过脑电图得出,他由于受到外伤导致癫痫,并为其开出了医学证明。
之后,他将医学证明送至平海边防派出所,请求工作人员将报告送至市医院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伤情鉴定,但迟迟没有下文。张成宇等3人如何处理,派出所也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这19年来,黄国富一直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但均未了解到案件办理情况。
因申请信息公开无果,2020年10月,黄国富将平海边防派出所起诉至法院。
2021年4月20日上午,黄国富诉莆田市公安局平海边防派出所(后合并为平海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荔城区法院开庭,该案庭审也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澎湃新闻在庭审视频中注意到,平海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出庭时表示,根据现有材料,可以确认黄国富被殴打的事实,目前确实没有找到该案相关卷宗材料,案件已调解。
黄国富则称,他从未参与过调解,也不知道案子办结的情况。公安机关有保管案件完整的法定职责,应该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案件受理和办结情况,“案卷到底去哪了?”
2021年7月19日,澎湃新闻从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针对黄国富案,目前莆田市、秀屿区两级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目前仍在调查当中。
几天后,黄国富从莆田公安相关人员手中拿到18年前的人身伤害重新鉴定书,委托鉴定单位为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区分局。
莆田市第一医院2003年9月10日开具的鉴定意见中称:“(黄国富)在伤后一个月出现发作性四肢抽搐及口吐白沫等症状(有两旁证人及当地派出所证明),2002年12月2日及12月30日两次脑电波检查有轻度异常改变,且受伤前无癫痫发作史,综上所述,该伤者存在外伤性癫痫的可能。”医院建议,进行脑MRL及ECT检查,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行鉴定。
“如果认定癫痫就是重伤,达到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的标准。医院也倾向于认定我是被打癫痫,也建议再进行鉴定,而我却根本不知道这个结果,更没收到派出所重新鉴定的通知。”黄国富说。
近日,黄国富拿到了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2021年7月2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显示:现已查明2002年10月21日晚,张成宇在秀屿区平海镇原平海税务所,因纠纷张成宇将黄国富殴打致伤。以上事实有张成宇的称述和申辩、黄国富的陈述、伤情鉴定结论、黄国富就医佐证材料等证据证实。决定书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决定对张成宇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至8月2日。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