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
我市将于10月29日起全面启动
3-11周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计划于11月15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
于12月15日前完成第2剂次全程接种
据介绍,我市3-11周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在校在园学生以学校组织为主,原则上在学校、幼儿园设立临时接种点,按照学校、幼儿园的安排和通知要求集中接种;非在校在园儿童由村(社区)组织或家长(监护人)预约,由家长(监护人)陪同到居住地附近的医疗机构接种点接种。
值得注意的是,3-11周岁人群接种前应由家长(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幼儿园、低年级学生需家长(监护人)陪同到校到园接种。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3-11周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疫苗只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2剂次,两剂接种间隔时间最少21天,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有效产生抗体。如受种者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并按新冠病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优先顺序进行接种。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受种者遇到了动物咬伤或者出现外伤,应不考虑时间间隔,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或者破伤风疫苗。
另悉,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人群接种时应注意的事项一样,家长要及时掌握了解接种前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有感冒发热、处于急性疾病发作期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等情况,建议暂缓接种。
来源:莆田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