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核心区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莆田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核心区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秀国投综〔2021〕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5-350305-04-05-363557)。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核心区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二、建设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霞塘村
三、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林展宏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地块处理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三部分。(一)地块处理工程:霞塘片区场地场平面积约1091.7亩,场地地基处理面积约791.4亩。(二)水利工程:新建排洪渠渠道总长3.25km,排洪渠标准红线宽为6~8m;两侧防护绿地面积约692.0亩。(三)道路工程:济民街长2.47km、岐石路长1.03km,配套建设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附属设施等。
项目所处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2188.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726.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88.61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2425.7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48.05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及建设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节能要求:你司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