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莆疫防指〔2021〕59号)、《莆田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工作的通知》(莆财资函〔2021〕112号)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标准及相关事宜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我县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含服务业小微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9月、10月)的房租。 (二)承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减免租金的,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产权单位应与承租户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减免房租工作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及时落实好租金减免工作,及时将政策情况传达至所属相关单位(含所属企业),确保租金减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含所属企业)减免租金情况汇总,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减租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财政局122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邮箱:xyguoziban55555@163.com)。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减租情况汇总表
仙游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来源:仙游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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