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9日) 莆田市财政局发布 关于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工作的通知 这些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免除2个月(9月、10月)的房租 具体要求来看↓↓↓
一、减免标准及相关事宜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含服务业小微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9月、10月)的房租。
(二)承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减免租金的,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产权单位应与承租户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减免房租工作主体责任,市直部门(含所属企业)要及时落实好租金减免工作,及时将政策情况传达至所属相关单位,确保租金减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减免租金情况汇总,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租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财政局,电子版发送资产科邮箱(邮箱:zck2553285@163.com)。
来源:莆田市财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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