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开放各类体育运动场所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35号通告》等文件精神,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场所于2021年10月8日起全面恢复正常开放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室外体育运动场所恢复对外开放,同一时间段接待人数应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75%,有条件的场所,应采取预约方式限流;不具备预约条件的,应通过错峰、现场引导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二、全市各类室内体育运动场所恢复对外开放,恢复开放的室内体育运动场所,同一时间段接待人数应控制在最大承载量的50%以内,应通过预约、错峰、现场引导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三、各类体育场所开放后,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进入场馆和停止运动时)、“一米线”等措施,严禁“红码”“黄码”、不戴口罩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进入,如有发现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细化疫情防控方案,科学设置进出通道,做好应急准备;场所工作人员应完成全过程疫苗接种(未完成的应及时补种),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认真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强化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场所安全有序对外开放。
四、各县(区、管委会)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范围内体育运动场所对外开放的通知、检查、督促等工作,不符合防疫规定的,应要求其暂不开放;市体育局适时组织抽查各区工作落实情况。
莆田市体育局 2021年10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