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人员离莆查验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做好精准防控,现就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防控道路查验工作的通知》(莆疫防指交通检疫组〔2021〕41号),对人员离莆补充通知如下: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受聘的专家技术人员)确需离莆,由单位开具证明,同时持有八闽健康码 (绿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离莆。
二、企业员工确需离莆,由企业开具证明后报县(区)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持有八闽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离莆。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离莆人员,由所在地村(居)开具证明,报镇(街)审核,同时持有八闽健康码(绿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离莆。
特此通知。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 年 9 月 21 日
来源: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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