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也不知叫啥名 于 2021-9-11 11:32 编辑
近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公布莆田市第十二批
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一起来看通知具体内容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莆田市第十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荔城区、城厢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宅建筑保护的通知》(闽文旅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体现地域特色,传承延续文脉,留住乡愁记忆,经研究,同意将“后黄38号民居”等32处建筑作为莆田市第十二批历史建筑(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属地政府要尽快予以挂牌保护,落实相关保护措施。
附件:莆田市第十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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