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仙游法院审理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系莆田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21日间,被告人卓某某通过网络搜索、网友互换等方式获取包含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的电子数据后,以每条几分至几角不等的价格将其获取的部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获利一万元。侦查机关从卓某某涉案使用的手机、电脑中,鉴定出卓某某非法获取、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中,手机号码个人信息4791352条,公民个人身份号码信息3996条。
审判情况
法庭经审理后对本案当庭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请求的赔付公益赔偿金、永久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请求,均予以支持。被告人卓某某当庭表示对判项均无异议,全部服判。
来源:莆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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