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渔船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渔船民朋友们: 近期,江苏南京、湖南张家界等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传播链已波及多个省(市)。此次疫情主要是由境外德尔塔变异毒株输入引发,具有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体内复制快、转阴时间长等特点。鉴于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海上疫情输入传播风险陡增。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筑牢海上防疫屏障,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良好局面。在此,倡议广大渔船民朋友们: 一、出海船舶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海域,避免在海上接触外地、外籍船舶及船上人员,严格落实人员、船舶、进出港信息的“三报备”制度,应当在进出港前主动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如实告知航线航程。 二、严禁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或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员)。 三、严禁前往敏感海域实施捕捞作业或从事其他非法养殖活动,严格遵守“休渔期”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驾驶“三无”船舶和在“三无”船舶上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切实做到守法生产、安全生产。 四、自觉配合做好海上疫情防输入工作,所有出海回来的渔船民要按照疫情防控规定,配合乡镇、村居、卫生等部门做好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所属船舶曾有在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港口靠泊的,船员应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向港口所在地或者离岸最近的卫生健康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报告,严禁私自上岸活动、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 五、保持良好的防护意识,加强船舶消杀工作,关注个人和船员的身体日常状况,如遇船上人员出现发烧、咳嗽、腹泻、虚弱、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当及时报告,减少疫情在船上传播的风险。 六、当前国际疫情仍然十分严重,国内多个省份也呈零星多发态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渔船民朋友主动预约登记,尽快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公安、海警、海关等涉海部门将持续高压打击走私成品油、香烟、冻品等各类涉海涉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船舶的治安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和“三全”措施。请广大渔船民朋友积极主动参与到打击整治各类涉海涉私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中来,如有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最后,请广大渔船民依法依规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同心协力做好海上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海上输入性疫情防控风险,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城厢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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