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君获悉,国家应急管理部新发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明确规定。
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莆田市今起将参照执行。
拉“飞线”扛电动车不见了 消防、街道、物业联手整治电动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备受社会关注。为此,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治。
7月28日,莆田市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走进锦福滨江顶园小区,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开展消防安全指导服务。 “现在居民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就可以充电,1元可以充5小时,居民们也不会想着拉‘飞线’、费大力把电动车搬进屋子了。”顶园小区物业人员介绍,该小区的充电棚不仅设置了24小时实时监控,同时配备了灭火器、消火栓,小区安保人员每2-3小时便会对充电棚开展巡逻检查,确保充电安全。
“顶园小区物业在业主电动车停放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他们的集中充电棚具备自动断电等功能,还同步配套了相应消防设施。得益于此,整个小区基本没有再发生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或飞线充电的情况。”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黄进宇表示,他们还鼓励物业在集中充电棚增设喷淋系统和独立式烟感报警器,进一步提高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为了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有效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鲤城街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联合物业公司在顶园小区出入通道、电梯口、物业中心、公共活动场所张贴“电瓶车禁止进入电梯”的温馨提示,同时定期对小区物业管理、安保人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
智能充电故障自动报警
“集中充电棚”将陆续推广
据了解,莆田全市各级消防部门还在辖区有条件的安特御景区、 云顶至尊和港湾豪郡等多个住宅小区陆续推出“集中充电棚”试点,建设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以技防手段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李江源介绍,此次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规定增设了处罚细则,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加大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下一步,消防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督导检查,积极推广技防手段阻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也提醒广大市民 在购买电动车时 要选择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正规产品 使用过程中不要改装电动车 同时 不在安全出口、楼梯间、 消防通道等处进行充电 不过度充电 不使用不匹配的设备充电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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