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网站
公布了莆田市中心支行的处罚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
1.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2.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3.占压财政存款;
4.存在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统计错误问题。
给予警告,并处77万元罚款。
其他曾任职银行领导 对违法违规负有责任也受到了处罚
许朝霞(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2.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处2.5万元罚款
吴国栋(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1.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2.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处2.5万元罚款
李盛(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榜头支行行长),对特约商户网络地址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另有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处罚:
1.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2.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向人行备案;
3.将经收税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及账户;
4.未按规定将**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5.未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记录;
6.存在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统计错误问题。
给予警告,并处214万元罚款。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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