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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实验小学、仙游第一中学、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仙游一中城东校区等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确定。
其它各乡镇及学校
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也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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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街道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街道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1〕6)号等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鲤城街道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为加强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招生的管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全面缓解“入园难”问题,并逐步解决“入好园难”问题。规范各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生额。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幼儿要就近入园接受教育,幼儿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中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的原则。
2.不超计划、不超规模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办法
1.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含)至2015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入学(除缓学对象外)。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1)实验小学招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文件执行,实验小学一并招收鲤城街道办事处(鲤城新区管委会)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计划招生16班,80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
(2)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招收城内、南桥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6班,27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
(3)蜚山第一小学招收蜚山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6班,3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4)城西中心小学招收十字社区、仙糖社区、木兰社区、白塔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0班,500人。具体按照(附件1)执行。
(5)龙泉小学招收龙泉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2班,100人。招生方案由城西中心小学公布。
(6)金井小学招收金井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班,50人。招生方案由城西中心小学公布。
(7)城东中心小学招收东门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8班,400人。具体按照(附件2)执行。
(8)北宝峰小学招收北宝峰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班,50人。招生方案由城东中心小学公布。
(9)实小分校招收玉井、来洋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4班,200人。具体按照(附件3)执行。
(10)蜚山二小招收万福社区、富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4班,2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2.七年级招生
鲤城辖区内各中学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积极推进电脑派位录取,促进入学公平。采取普及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每个学生限报1所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其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相关政策规定,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在确保普及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
(1)仙游一中计划招生12班,每班50人,计6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2)第一道德中学计划招生10班,每班50人,计500人。具体按照(附件4)执行。
(3)仙游二中计划招生6班,每班50人,计300人。具体按照(附件5)执行。
(4)仙游一中城东校区计划招生8班,每班50人,计400人。具体按照(附件6)执行。
3.随迁子女就学
采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居住证为依据,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没有居住证的,参考缴纳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采取自主报名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等方式安排就读。
4.三类残疾儿童入学
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认真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入学宣传工作,组织发动残疾儿少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或到县特教学校学习,重度残疾孩子因身体无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鲤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重度残疾孩子户籍所在地学校负责“送教上门”服务,确保6-14周岁三类(智力、听力、视力)残疾儿少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5.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风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 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三、招生的公开与监督
(一)本学年度小学毕业生各校将在毕业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入学后将组织人员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乱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各校要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4-6701521。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各种形式收费。
仙游县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9日
仙游县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16班,每班50人,合计招生800人。
招生片区
1.招收户籍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洪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2.招收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坝垅社区的适龄儿童。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所在地在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
4.学校所在地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子女。
5.根据县委[2015]3号会议纪要、2015年4月24日《关于协调财富中心加快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2015年8月14日《关于协调加快教育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莆政综[2016]59号)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仙政文[2015]183号)文件精神,购买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住宅、SOHO以及按规定可以分割的商业房产、写字楼的业主,已符合户籍入户条件的要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坝垅社区后其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入县实验小学新校区招生;不符合入户条件的在提交合法有效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购房**及家庭户口簿后,其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入县实验小学新校区招生。若发现购房业主弄虚作假,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6.根据县委[2015]3号会议纪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莆政综[2016]59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仙政文[2015]183号)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仙招委[2016]11号)文件精神,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新建楼盘购房户于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已立户坝垅社区的其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适龄子女划入实验小学新校区招生片区。
7.招收于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已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户籍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
8.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港、澳、台、外国籍适龄少年儿童。
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招生片区学生入学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洪桥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持有自己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下之一的材料: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购房合同,③拆迁合同,④门牌证,⑤居住单位公房证明,⑥土地使用证,⑦其它有效证明)。
2.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坝垅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持有自己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下之一的材料: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购房合同,③拆迁合同,④门牌证,⑤居住单位公房证明,⑥土地使用证,⑦其它有效证明)。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所在地在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和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所在地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校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符合相关规定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⑴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⑵居民户口簿(已落户的需提供落户后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新建楼盘于2020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已立户坝垅社区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⑴落户后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
6.因购房户籍关系于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新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
7.港、澳、台、外国籍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提供:a.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b.能证明适龄少年儿童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c.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d.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
8.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9日-7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实验小学旧校区办理报名手续。
9.招生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实验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县教育局裁决。
(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⑷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⑸对仙游教育有较大贡献的仙游县总医院本部(原仙游县医院)、仙游县妇幼保健院(仙游县第二医院)在编在岗的医技人员直系子女(根据仙游县建设教育强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⑹符合条件规定的全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教师(该名优教师包括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市领衔名师,省市优秀校长,教师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课堂教学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直系子女(根据仙游县建设教育强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⑺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⑻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于7月9日-7月10日到仙游县实验小学旧校区报送相关材料,由仙游县实验小学审核汇总送县招生委员会研究统筹安排。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4) 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5)对仙游教育有较大贡献的仙游县总医院本部(原仙游县医院)、仙游县妇幼保健院(仙游县第二医院)在编在岗的医技人员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医院证明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⑹符合条件名优教师直系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学校证明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⑺符合条件的台商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年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三)参加剩余学位派位对象入学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
⑴第一种情况(户籍迁入时间不足),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情况一:
户籍关系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并拥有符合条件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
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坝垅社区并拥有符合条件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
情况二:
持有城福街以西、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南坝垅社区区域符合条件房产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立户坝垅社区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
以上情况一、情况二报名时需同时提供:a、户口簿原件复印件;b、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持有自己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以下之一的材料: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购房合同,③拆迁合同,④门牌证,⑤居住单位公房证明,⑥土地使用证,⑦其它有效证明)。
⑵第二种情况(有符合条件户籍但无符合条件房产),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持有洪桥社区符合条件规定户籍但在招生片区内未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符合条件规定户籍但在招生片区内未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⑶第三种情况(购房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2016年12月31日(含)前在洪桥社区内拥有符合条件规定房产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
b.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2016年12月31日(含)前在城福街以西、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南坝垅社区区域内拥有符合条件规定房产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
b.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第一手购买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住宅、SOHO以及按规定可以分割的商业房产、写字楼的业主,已符合入户条件而未办理入户的,其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适龄子女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
b.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报名程序: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11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实验小学旧校区报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子女派位资格。报名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备案。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次序进行。派位工作在县教育局和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监督下由学校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并由教育局在教育网上公布。
4.7月份招生结束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考虑招收以下几种适龄儿童:
⑴符合实验小学招生条件而在7月份招生期间漏报的适龄儿童;
⑵7月份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后新落户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校区安排
1.新旧校区均办一年级。
2.校区安排按就近入学、自主选择、统筹考虑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以下几种适龄就学对象,招生后原则上安排在新校区就读一年级:
⑴坝垅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关系落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⑵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
⑶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新建楼盘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
⑷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条件(第二种、第三种情况)招生的有符合条件户籍但无符合条件房产及购房户适龄儿童;
⑸自主申请到新校区就读的洪桥社区籍适龄儿童;
⑹其他符合招生条件的自主申请到新校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⑺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条件第一种情况(户籍迁入时间不足)招生的洪桥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统筹安排到新旧校区就读。
招生时间安排
1.7月9日-7月10日,学校组织片区内适龄就学对象招生报名(报名地点在旧校区);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往学校窗口(旧校区)报名。
2.7月11日,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实验小学旧校区窗口报名。
3.7月24日-7月25日,县教育局和鲤城街道(管委会)组织仙游县实验小学进行随机派位,并在教育网上公布派位结果。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适龄就学对象和随迁子女,由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就读。
4.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招生工作截止。
5.8月30日,学校组织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6.8月31日,学校组织学生入学注册。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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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第一中学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计划数
计划招生12个教学班,每班50人,计600人。
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
1.招收户籍关系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2.根据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会议纪要[2014]22号,招收户籍关系于2014年8月31日前迁入榜头镇泉山村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由榜头镇人民政府、榜头镇派出所、泉山村开具的统一证明,并报送县招委会同意认定。
3.单位所在地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的县直机关、鲤城街道(管委会)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4.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
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入学条件
①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纳税大户或对教育有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
③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④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
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政府文件;单位介绍信。
⑥有签订协议或文件规定由仙游县第一中学负责招收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相关协议(文件)、社区(村)单位证明。
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片区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若有剩余学位按剩余学位招生办法执行(见下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录取的,由鲤城街道(管委会)会同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有剩余学位公办学校就读。
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招生片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仙游一中道德教学楼报名。
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8日。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数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的,进行剩余学位招生。
(一)剩余学位招生条件
第一种情况:
户籍关系于2018年1月1及以后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第二种情况:
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第三种情况:
父(母)持有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保费证明(交满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以前);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剩余学位报名及录取办法
1.报名时间与程序:凡符合以上剩余学位申报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到学校报名。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2.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的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第一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派位工作由仙游一中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在鲤城街道县招生监察组相关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操作,于 7月12日在仙游一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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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人数
城西中心小学计划招生10班,500人
普及区划分
(一)落户鲤城街道十字社区、木兰社区、仙糖社区、白塔村的适龄儿童。
(二)落户仙糖路以西,仙书路以东,学府路以南区域内的新建楼盘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一)7月5日—7月6日由鲤城街道与学校共同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报名(即第四大点“普及区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中(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报名地点:城西中心小学。
(二)剩余学位对象报名时间7月12日,报名地点:城西中心小学。
(三)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
2021年6月2日
2021年秋季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人数
城东中心小学计划招生8班,400人。
普及区划分
(一)落户鲤城街道东门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落户在东二环(宝福街)以西;城福街以东;清源路以南区域内的新建楼盘(不含土寨双桥安置房)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一)7月5日—7月6日由鲤城街道与学校共同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报名(即第四大点“普及区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中(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报名地点:城东中心小学。
(二)剩余学位对象报名时间7月12日,报名地点:城东中心小学
(三)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
2021年6月2日
2021年秋季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人数
实小分校计划招生4班,200人。
普及区划分
(一)招收户籍关系落户鲤城街道玉井、来洋社区的适龄儿童对象。
(二)相关协议确定的:正鼎澜天房产小区购房子女。(符合以上两类的适龄儿童,如果今年秋季在外校就读一年级的,应到我校登记预留学位,否则今后不能插班)。
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1.户籍关系在玉井社区、来洋社区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和父母或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所在社区盖章证明。
2.相关协议确定的需要提交户口簿原件,房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购房税务统一**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3.剩余学位招收的对象需提交户口簿,居住在本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凭合同和营业执照或社保**或在本招生区域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7月5日—7月6日由鲤城街道与学校共同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报名(即第四大点“普及区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中(一)普及区招生对象)。 报名地点:在实小分校。
5.剩余学位对象报名时间7月12日,报名地点:实小分校
6.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
2021年6月2日
2021年秋季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计划
第一道德中学计划招生10个班共500人。
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
户籍关系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和鲤南镇霞苑村的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学生学籍信息表。
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入学条件
①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籍信息表和纳税大户、教育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籍信息表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
③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和学籍信息表。
④监护人户籍在鲤城街道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信息表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
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籍信息表以及政府文件、单位介绍信。
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提供户口本、学籍信息表及相关协议、社区(村)单位证明。
报名时间
凡符合招生片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具体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6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录取办法
1.报名时间与程序:凡符合以上剩余学位申报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 日——12 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2.录取办法: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
2021年秋季仙游县第二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计划
仙游二中计划招生300人。
招生对象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户籍关系在鲤城街道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和学生学籍信息表到学校报名。
2.县直机关、鲤城街道、鲤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本校教师直系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3.鲤城街道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4.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入学办法:
①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纳税大户、教育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
③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和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④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表》、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
⑤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以及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企业、单位介绍信等证明。
⑥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提供申请入学者户口本、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及相关协议、社区(村)单位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间
凡符合以上(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中1—4类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证件、复印件到仙游二中学校报名。仙游二中报名时间:7月5日—6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县第二中学
2021年6月2日
2021年秋季仙游一中城东校区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计划
仙游一中城东校区2021年计划招生七年新生400人。
招生对象
(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户籍关系在鲤城街道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和学生学籍信息表到学校报名。
2.县直机关、鲤城街道、鲤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本校教师直系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3.鲤城街道聘用的干部、职工等的子女“按居(租)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须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表。
4.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对象的入学办法:
⑴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纳税大户、教育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
⑶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和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⑷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表》、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
⑸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以及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企业、单位介绍信等证明。
⑹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提供申请入学者户口本、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及相关协议、社区(村)单位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间
凡符合以上(一)普及区招生对象条件及录取办法中1~4类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7月5日~6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条件由街道办事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审核后备案。
录取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鲤城街道教管办在街道纪工委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仙游一中城东校区
2021年6月2日
△鲤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扫描上方二维码
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招生方案
蜚山第一小学招生方案
蜚山第一小学招生方案
来源:仙游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