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有期徒刑一年
到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发生了什么?
……
认罪认罚后当庭反悔
检察机关认为
认罪认罚态度改变
意味着从轻、从宽处罚基础丧失
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案情简要
2020年8月23日晚上,被害人与被告人黄某因龙眼树被锯发生争执,后被告人黄某持柴刀砍伤被害人。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二级,被锯断龙眼树损失为人民币105元。
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提出了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被告人黄某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不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公诉机关当庭撤回量刑建议,并重新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判决情况
2021年3月2日,秀屿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点评
本案被告人黄某并未真诚认罪悔过,已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当庭撤回原认罪认罚从宽处罚量刑建议,并建议依法从重处罚,同时给其他被告人敲响了一记警钟——请尊重认罪认罚承诺,自觉维护司法秩序,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性运行。
刑罚加重的背后
是认罪认罚的态度改变
尊重认罪认罚承诺
自觉维护司法秩序
是对过错行为的救赎
来源:秀屿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