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水仓仓 于 2021-2-23 15:37 编辑
2月22日起,
仙游法院执行局
与法警大队
启动“春雷行动”,
对经敦促仍拒不履行的
被执行人采取拘传、
拘留措施,
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据悉,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仙游法院创新执行举措,由法院执行局与法警大队联合设立“法警执行中队”,法院执行局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法警大队负责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传、拘留措施。
因被告郑某某未按时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义务,即应从2019年起,于每年6月30日前各支付10000元至2023年6月30日止。但郑某某却迟迟未支付2020年的经济帮助款,原告郭某某无奈于2021年1月向仙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向被执行人郑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郑某某立即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经济帮助款人民币10000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
2月22日上午,仙游法院法警执行中队干警来到被执行人郑某某的家中,对其采取了拘传措施。最终,在干警的一番释法下,被执行人郑某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家人将执行款送至法院,并亲手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使得该案顺利执结。
当天,
仙游法院法警
执行中队干警
成功拘传2名
被执行人至法院,
张贴督促公告16份,
顺利执结1案,
为“春雷行动”
开启一个良好的开端。
接下来,
仙游法院法警
执行中队将持续发力,
不断提高执行威慑力,
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
采取零容忍态度,
更好地保护
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仙游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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