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民政局
关于确定2020年全市四星级
养老服务设施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福〔2017〕103号)、《莆田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0〕39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莆民明电〔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的评定工作。经评审,确定31家养老服务设施为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
莆田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7日
2020年全市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