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有关精神,方便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提高备案工作效率,我局对《全程网办电子审批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自2019年10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事,我局将颁发《莆田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流程
自2019年10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通过数字证书登陆全程网办电子审批系统(系统网址:http://110.89.45.7:300),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后提交申请备案。凡是经过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不再收取纸质材料。 莆田市住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系统受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步生成电子证书。
二、证书颁发
我局对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颁发电子证书,停止颁发同名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具体样式见附件。
三、证书打印及查验
(一)证书打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登入全程网办电子审批系统打印证书。 (二)证书查验。各相关单位在使用电子证书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核查证书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 (一)原已备案的《莆田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将对应自动生成相同编号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可继续使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违规使用电子证书,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 附件:莆田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电子证书样式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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