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经开区管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含50年以上建筑),古树名木、古井、古牌坊、古碑、古桥、古渡、古道及其他文物古迹等。
二、普查机制
建立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公布机制,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历史建筑认定导则》等规定,组织全区范围内各镇村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将普查对象分门别类后,根据普查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价值科学技术价值、其他特色价值等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公布,确保应留尽留、应保尽保。
三、保护措施
(一)在实施旧城更新改造、组织项目建设和开展征地拆迁前,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对普查甄别认定为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予以保护,对认定有价值的传统构件、老物件予以保存,用于展示或风貌或风格相近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修缮维护,防止被盗、流失或损毁。公安、住建、文旅等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传统构件偷盗、违法违规贩卖等行为,对破坏文化遗产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二)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结合周边环境整治,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介绍宣传保护。对文化遗产特别丰富、古建筑集中成片分布的重点区域,要规划建设集建筑构件、民俗文化、特色建筑为一体的古民居,留住乡愁记忆。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融入城乡建设发展大局,让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增强城乡文化底蕴,保护传承历史文脉。通过微改造的“绣花”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推动名村、传统村落等历史空间复兴,承担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四、举报制度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全体市民都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者,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来,发现有尚未普查登记的历史文化遗产积极向属地镇及区风貌办反映;发现有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的、对传统格局以及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不力等问题的、偷盗贩卖传统构件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相关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区宣传部:0594-5976066;
区住建局:0594-2397465;
区自然资源局:0594-5969668;
山亭镇:0594-5999901;
东埔镇:0594-5900014;
忠门镇:0594-5997701。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