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红帽的叔叔 于 2020-9-7 09:38 编辑
日前,莆田涵江区江口商业街的居民称,由于开发商和业主存在电费收费矛盾,导致电费无法按时缴交,小区居民将面临停电的窘境。
从国网莆田供电公司了解到,根据9月2日最新的欠费数据,该商业街的开发商7月、8月累计欠缴电费24.37万元,欠费时长达55天,供电人员将于9月8日依法对其中止供电,停电范围涉及江口镇四十米路商业街开发商建设的8幢12层楼房,共商铺、居民700余户。 刘先生说,从去年7月份开始,附近有楼房实施了电力改造,业主们也盼着小区能够早日得到改造。
“开发商向业主收取0.95元/度的电费,大家怀疑开发商乱收费,因此拒绝向开发商缴纳电费,要求实施电力改造,电费由业主直接缴纳给供电公司。”小区业主陈女士说。
对此,该小区开发商(小区管理)负责人陈玉龙解释道,业主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因原建房的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非商品房住宅用地,无法办理一户一表。“去年年底当地政府部门已经介入协调此事,我此前负责管理小区的业务也正在移交给小区的临时业委会。”陈玉龙表示。
东南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发布)、《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闽监能稽查[2018]66号)和《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用电申请时需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证件,并由开发商出资对小区内的供配电设施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建设,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予以装表接电。
东南网记者从江口镇政府了解到,目前该事件已经由镇政府全权委托给江口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协商,协商内容为由原来陈玉龙负责管理小区的各项事务移交给临时业委会,再协调临时业委会走程序到相关部门备案成为正式业委会,将小区所有事务由业委会管理。 江口镇政府武装部部长(包片干部)陈金清介绍,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其作为商品房卖给业主,因此涉及的房子均属于违建,无法进行电力改造。
“目前正积极协调业主尽快缴清电费,避免断电对业主生活造成不便。”江口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平飞表示,同时协商开发商以及临时业委会将之前开发商收费0.95元/度的电费降为0.7元/度。
东南网记者从国网莆田供电公司了解到,目前开发商用于转供电的企业电表户号7月、8月欠缴电费总额已达24.37万元。
“从7月10日起,我们通过电话、短信、现场催收及上门沟通协调等方式,多次通知开发商缴清电费,但至今开发商仍未缴清所欠电费和违约金。”江口供电所所长黄少炜介绍,供电企业已于8月28日向涵江区人民政府、江口镇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江口商业街中止供电的函》。
黄少炜表示,由于开发商欠费逾期时间较长,对商业街进行停电也是无奈之举。希望业主与开发商能够达成共识,尽快缴清全部欠费。
▍来源:莆田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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