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九月开学季,家长们为了孩子上学的事费尽心思,有的凌晨在校门口排起了长队,有的不惜花重金托人“走关系”寻找学位。殊不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谎称可以找关系办理入学,从而骗取家长的钱财。尽管此类案件每年都有相关新闻报道,但依然有人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
一、案情回顾
林某某的孩子一直以来都在乡下老家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因为长年在外做生意而没能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林某某始终觉得心里亏欠着孩子。去年9月份,孩子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龄。
去年7月的某一天晚上,林某某在吃宵夜的时候,朋友柳某称他可以让其孩子到黄石镇上去读书。林某某一听就心动了,不惜花重金让孩子去镇上享受更好的教育环境,于是陆续给柳某转去疏通关系的“活动经费”共计24500元。
临近开学时,林某某问柳某是否已经办好入学事宜,柳某谎称“都交代好了”。可当林某某带着孩子去办理入学手续时,校方却坚称条件不符无法办理入学。林某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害得孩子不仅没有成功进入镇上的公立幼儿园,还错过了乡下公立幼儿园的报名时间。林某某追悔莫及,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该案移送到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依法以柳某涉嫌诈骗罪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骗术揭秘 1、利用周围熟人 犯罪分子有一定的社会交际,甚至小有名气,通过熟人的介绍被更多人知悉,从而降低了应有的警惕性。
2、夸大自身能力 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时,往往利用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和对入学政策的不熟悉等弱点,谎称“在教育局有熟人”可以帮忙疏通“关系”,从而达到孩子能顺利办理入学的目的,骗取家长们的信任。
3、诈骗方式多样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提高,犯罪分子会采取多种诈骗形式,以淡化其犯罪色彩,迷惑家长。如犯罪分子会声称“走关系”需要请客吃饭、送礼等方式,多次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又声称因“走关系”不方便留有任何书面证据,不签订任何的合同协议,以便在东窗事发后把办理学位所收下的钱财粉饰为普通的民间借贷。
三、检察官寄语 “学托”诈骗如何预防? 1、转变理念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对孩子就读学校的选择应该更加理性,尽量根据家庭住址就近入学,不要盲目攀比、一味追求名校,要真正从利于孩子长远发展的高度和孩子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学校。
2、提高警惕 虽然孩子升学不易,但是家长也不能“病急乱投医”,教育主管部门对入学政策有明确规定,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孩子的入学手续,对社会上帮忙办理学位的“学托”要万分警惕,以免既损失钱财,又耽误孩子的上学时机。
3、保留证据 家长应提高法律意识,学会保留证据,在办理手续时要求出具明确的书面协议,保留微信、短信等通讯信息,保存转账凭证,对现金支付最好有照片为证或者找第三人在场见证。如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相关证据。
4、加强宣传 教育主管部门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生入学政策,扩大受益面,及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招生信息,确保公众获取信息渠道畅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生入学的政策宣传活动。例如: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宣传、报名现场张贴海报等,开展多样性的普法宣传工作。
四、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城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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