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桔子在南 于 2020-7-23 12:04 编辑
入夏以来,气温持续走高,莆田著名的古代大型水利工程木兰陂,转眼成了野泳“浴场”,几乎每天都有人不顾安全,偷偷到木兰陂下游野泳消暑,人数众多。
当晚18点左右,可以看到,在木兰陂公园的草坪上,已经停有几十辆电车,至少已经有30-40多人在进行野泳。有些在靠近石岸边戏水,有些已经到木兰溪中央,有的系有游泳圈,有些则不系。有不少是三五成伴的年轻人,也有些以家庭为主。
当地的村民告诉我,这种野泳现象今年已经持续有一段时间了,特别是这个月的天气炎热,有时现场五六十人都有。霞林街道和木兰陂公园管理处都在岸边的草坪设立了警示牌,足有数十个。但一些野泳者,对禁泳警示牌视而不见,偷偷穿过进入野泳。
出于安全考虑,木兰溪水利管理处7月15日便设置了10个保安在此巡视,公园还增加了高音喇叭不间断广播劝阻市民下水游泳。16日更是发布了禁止在木兰陂游泳的通告,不少人仍然对此置若罔闻。
关于禁止在木兰陂水利风景区范围内游泳等行为的通告
广大市民群众:
木兰陂是践行木兰溪治水理念的重要参观点,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现正值夏季高温酷热,到木兰陂游玩人员越来越多,特别是近段时间出现人员聚集在木兰陂上下游水域游泳、捕鱼等现象,影响了我市对外形象,破坏了水生态资源,给水利工程运行带来诸多困难,同时,也存在严重的溺水安全隐患。为了确保陂首工程的正常运行,预防游泳等溺水事故的发生,现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游客及周边群众来木兰陂公园游玩时务必注意安全,特别是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严防私自在木兰陂上、下游河段游泳戏水;禁止在水位过陂时(水位超过黄零4.96m时)冒险涉水过陂。
二、禁止周边群众、游客私自在陂首上下游等水域游泳、戏水、洗车、洗衣服等危险行为,违者后果自负。
三、禁止在木兰陂管理范围内摆摊设点、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电鱼、炸鱼或捕鱼垂钓等破坏水生态文明行为,违者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木兰溪流域环境保护警务队
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
2020年7月16日
昨日大暑,现场仍然有大量的市民在野泳,数十位巡视人员,沿着河岸劝导,但野泳者上岸后并未离开现场,有的坐在岸边不远处,有的躲在树林里,巡视人员前脚刚走,许多市民就纷纷下水继续游泳。
巡视人员在场时,人们纷纷上岸
在河边等候巡视人员离开
现场甚至出现小摊贩贩卖冰棍,饮料,泳圈等物品
木兰陂公园以草木葱郁、溪水清澈吸引大家来散步和娱乐,而野泳人员在园内乱扔杂物且乱停车现象严重,许多草坪已经受到破坏。
许多人认为溺水身亡的危险是“小概率事件”,不会落到自己头上,所以游一游也没事,这种心存侥幸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
实际上木兰陂坝体高,积水深。最深处有5、6米,因为水底坡度高低不一,水性好的成人,也可能站不稳,加上水流很急,不小心就会被水冲走,更别提孩子了。
每年7、8月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虽然安全警示年年都提,但每年的溺亡悲剧却依然层出不穷。
再次提醒大家,想要避暑游泳,请一定要到正规游泳场所,绝对不要野泳或在水边嬉水,切勿放松警惕! 但危险绝不会无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