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十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这一大类食品,共抽检529批次,其中合格524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9.05%,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镉(以Cd计)、氯霉素。
3批次海水蟹不合格莆田市城厢区王建梅水产摊销售的正蟹(批号:2019/9/4)、莆田市荔城区宝胜市场南日海洋海鲜行销售的正蟹(批号:2019/9/17)、莆田市涵江区少洪海鲜批发部销售的石头蟹(批号:2019/9/23),镉(以Cd计)实测值均超过标准规定产品明示值,结论为不合格。
镉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含镉工业污染物,经过雨水冲刷、或废水排放等各种途径又被转移汇聚到水体中,在水生生物体内被富集,特别是对于具有底栖性和滤食性习性的水产品,重金属污染问题尤为常见。
1批次海水鱼不合格莆田市涵江区欧来妹海产摊销售的黄翅鱼(批号:2019/9/24),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是一种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属于氟奎诺酮类药物,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尤其对于肺脏、泌尿及消化系统的细菌感染,可以达到预防和治疗的效果。
1批次畜肉不合格
莆田市仙游县鲤城佘燕燕鲜肉店销售的猪后腿肉食(批号:2019/9/5),氯霉素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我国《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在所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氯霉素。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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