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凌晨,仙游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林警官接到了案件受害人林某清的电话,就在前一天的傍晚,这位林某清还在痛斥逃逸者的种种恶劣行径,现如今竟要求民警撤案,停止调查。
面对林某清的语焉不详、谈吐不清,林警官心生疑窦,觉得案件另有隐情,婉拒了林某清的撤案请求,并要求林某清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今年7月11日傍晚18时许,林警官接到一通报警电话,报案人林某清(64岁,仙游人)表示,其停放在村道里的电动三轮车被一轿车撞坏,对方当场逃逸。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只见林某清的电动三轮车倒在路边,损坏严重。林警官当即着手对案件展开调查。
通过连夜的监控视频追踪,结合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经过筛查,民警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为闽CQ617*。林警官通过电话联系车主,得知事发时车辆转让给他人,但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原车主答应帮忙联系肇事驾驶员并动员其投案。
在林某清到达公安机关后不久,闽CQ617*轿车的驾驶员林某杰(19岁,仙游人)也驾着肇事车辆到案接受调查。这下,林警官心中的疑问才解开——受害者林某清是肇事者林某杰的亲姑奶奶。
原来,在知道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查获后,林某杰及家人在村内打听该三轮车的主人,希望能够私了撤案,发现自己撞的是林某清的三轮车,林某杰立即登门认错,而林某清考虑到都是亲属,放弃了赔偿要求,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林警官调查发现,与以往的案件不同的是,本案的肇事者林某杰在事发前并未饮酒且车辆保险、年检状态均正常,仅仅因为事发路段偏僻而心存侥幸作出了错误的选择。最终,年仅19岁的林某杰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处行处拘留14日,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而林某清被记满12分,导致其取得未满一年的驾驶证也被系统自动注销。交警部门提醒,在造成交通事故后,切莫存在侥幸心理而选择交通肇事逃逸,否则将迎来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来源:正义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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